水利管理
沂沭泗局组织学习研讨汛限水位监督管理规定
6月26日,郑胡根副局长主持学习研讨水利部印发的《汛限水位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局防办、水文局相关人员参加学习。
与会人员学习了《规定》全文,并结合沂沭泗局直管的南四湖、骆马湖日常管理实际,从汛限水位设定复核、管理职责、管理事项、管理程序及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
郑胡根强调,《规定》的印发,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及“补短板 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的具体举措,对我局直管的南四湖、骆马湖汛限水位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务必要高度重视,不折不扣地执行好。
郑胡根指出,在今年的汛期工作中,一是尽快厘清各级汛限水位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职能定位,力求学习更透彻、思考更细致,明确各自工作任务,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二是对照《规定》要求,结合直管两座湖泊实际情况,细化出合理可行的湖泊控制运用方法及意见。三是加强与有关地方沟通衔接,增加彼此理解支持,共同将汛限水位监督管理这项“防”的工作做细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