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伴随着挖掘机的轰鸣声,瓦解破碎的混凝土块纷纷洒落一地,这标志着沂河河道内违法浇筑6天的混凝土墩彻底拆除完毕。随后建筑垃圾被清除出河道管理范围。
新沂局在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主基调上又打了一个漂亮的保卫战。
4月19日,新沂局水政监察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沂河河道内有违法浇筑供电铁塔混凝土墩行为,立即制止,告知施工方已造成行洪障碍。同时第一时间启动水行政查处程序,调查、勘验,固定和完整证据链,并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对方自行清除,恢复原状。
4月26日,针对涉事企业未落实整改要求,甚至抱着侥幸心理,欲以既成事实对抗查处,利用夜间进行混凝土浇筑的行为,新沂局高度重视,再次下达了《关于沂河河道内违法设置混凝土墩立即整改的通知》,要求立即拆除。
由于涉事企业为大型国有企业,且驻地非本地,沟通协调难度很大,纠正违法行为非常困难。“强监管要敢于动真碰硬,不畏困难,严格执法是重要手段。不论涉事企业驻地在哪,背景多硬,都要坚决查处。”新沂局决心一定要啃下这块“硬骨头”。
职责所在,使命必达。新沂局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对涉事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一是局机关、管理所(水政监察中队)、协管员三级联动,采取“5+2”“白+黑”模式全天候监管,坚决制止涉事企业违法行为继续实施。二是进一步收集固定证据、完善法律文书,全力推进案件查处。三是在依法查处的同时,主要负责人亲赴涉事企业进行交涉,告知其违法行为及下一步需承担的责任,并就违法行为整改及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等事宜进行沟通。最终,涉事企业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自行清除了违法建设,将建筑垃圾运送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并恢复滩地原状。
此次行动是新沂局全力推进水利行业强监管的一个缩影。自强监管各项行动开展以来,新沂局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充分借力河(湖)长制平台,紧密结合水利部部署的河湖“清四乱”、采砂、水资源管理等系列重大监管专项活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打击河湖违法行为。
一组数据,有力说明了一年多来新沂局强化河湖监管的成效——
2019年以来,新沂局河湖执法累计巡查河道2万公里,水域面积2万平方公里,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车辆450余次、船只50余航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00余起,立案查处51起,结案29起。这充分彰显了新沂局坚决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的决心和力度。
2020年,新沂局继续把“强执法”作为落实“强监管”的重要抓手,借助水利部挂牌督办、暗访督察之机,与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加大执法整治力度,维护稳定水事秩序,为构建幸福河湖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