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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湖局积极推动“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  作者:种硕、姜洪杰  来源:水政安监科、韩庄运河局  责任编辑:陆嘉棋  浏览次数:

8月10日,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与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在枣庄市台儿庄区召开“加强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座谈会。双方一致同意并通过《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沂沭泗流域(枣庄片)“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南四湖局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工作要求,积极与台儿庄区检察院沟通协作,主动向上级汇报协调,促成“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落地生根。沂沭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阚善光,枣庄市人民政协副主席、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德琦出席会议并讲话,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委员会专职委员焦武峰,沂沭泗局水政安监处处长黄学超,南四湖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志振,南四湖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雪锋,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光,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安明,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孔令军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双方共同观看了《同心共筑幸福河》宣传片,听取了流域工程管理及水行政执法情况介绍和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基本情况,并就《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入交流,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为双方依法管理、协同治理奠定了基础。

会议还听取了山东省检察机关法治教育基地筹建情况汇报,参观了法治教育基地,并就共同推进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进行了充分交流。

韩庄运河水利管理局、南四湖局水政安监科主要负责人,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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