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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沭河局党委研究部署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  作者:季相钒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郑诗娟  浏览次数:

       1月26日,沂沭河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山东省、临沂市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局党委书记、局长、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苏冠鲁主持会议并讲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强以、李相庆、郭爱波、贾庆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山东省委、省政府和临沂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并就开展沂沭河流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苏冠鲁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思想要再加压,克服懈怠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牢牢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上,推动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监督管理责任。严把安全关口,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各项工作全过程。筑牢安全防控体系,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苏冠鲁强调,各单位要把沂沭河流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抓手,做到“全查”“深查”“严治”,真正把风险管控住,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是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巩固和提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抓实抓细各项管理措施。二是做好防洪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实施水利工程运行专项检查排查,全面排查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各类隐患,及时修复治理存在安全隐患的水毁项目。三是做好涉河工程的安全管理,加强在建、已建涉河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主体责任,尤其是可能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本身存在问题的涉河工程。四是抓好安全责任的落实,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层层拧紧责任链条,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沂沭河局办公室、水政安监科、后勤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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