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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司法力量,共话运河保护 ——大运河(沂沭泗流域段)生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落成
发布时间: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袁满  浏览次数:

6月2日,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微山县、鱼台县、台儿庄区、宿城区人民法院等单位联合开展大运河(沂沭泗流域段)生态司法保护系列活动,构建大运河(沂沭泗流域段)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沂沭泗局二级巡视员、水政安监处处长黄学超,江苏高院环资庭庭长马杰,山东高院环资庭四级高级法官张汉利,宿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衡阳,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宋宗伟等领导出席活动。

黄学超,马杰,张汉利,衡阳,宋宗伟,徐州中院二级高级法官蔡可勇等共同为大运河(沂沭泗流域段)生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揭牌,黄学超、马杰、张汉利先后在揭牌仪式上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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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学超在致辞中对基地的建成和开放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同时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沂沭泗水利事业发展的领导和朋友们表达了衷心感谢。他表示,保护大运河是每一位中华儿女义不容辞的责,建立大运河(沂沭泗流域段)生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既是加强与司法机关合作的具体表现,也是推动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创新实践,具有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将大运河保护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推进,让大运河更好的造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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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实地参观了基地展示区,深入了解大运河水文化、各地环资庭生态司法创新举措等情况。随后,登上沂沭泗执法02号艇联合巡查骆马湖、大运河,并在艇上举行了大运河(沂沭泗流域段)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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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大运河(沂沭泗流域段)生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和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一次重要实践,是贯彻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的重要举措,搭建了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司法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的平台,将有力护航大运河沿岸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为深入推动大运河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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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作为上述河段直管单位的宿迁局,勇于创新,逐步构筑全方位、多层次“1+N”司法保护协作,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部门在大运河、骆马湖沿线打造碳汇林基地、大运河(沂沭泗流域段)生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晓店执法基地等融合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多重功能于一体的N个法治文化展示区;强化联动,与检察部门共同构建水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流域河湖保护铸牢强劲的司法后盾。

下一步,宿迁局将进一步凝聚司法力量,强化流域河湖司法保护协作,在联络机制建立、平台作用发挥、会商协作沟通、现场巡回审判等方面持续加强合作,不断将直管河湖建设成流域人民的安澜河湖、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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