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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湖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时间:  作者:王云颂  来源:党办  责任编辑:南四湖管理员  浏览次数:

4月29日,南四湖局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南四湖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志振主持会议,党委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大家交流了学习体会。大家认为,《规定》的出台。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机关党建篇”,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各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指明了方向。

张志振强调,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并提出四项具体要求:一要坚持“以党建高质量推动南四湖各项事业高质量”的工作主线,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要提高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三要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对党员教育引导监督和管理;四要加强对各支部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做好各项党建工作。

办公室(含党办)、人劳科、监审科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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