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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机制,打好河湖生态保护“组合拳”
发布时间: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袁满  浏览次数: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利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新沂局与新沂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为目标,就工作原则、协作重点、工作机制、保障措施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建立检察官助理和普法讲师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执法司法联动,打好行政和检察河湖生态保护“组合拳”,实现水行政执法的司法赋能,助推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早在2020年,新沂局与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就共同建立了水务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初步探索治河护河新模式,两年来,聚焦河湖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保护执法监督重点问题,多次开展联合巡湖、案例分析等活动,初步实现共建共治、共保共管的治水格局。

下一步,新沂局将加大与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沟通协作,继续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专项行动等工作机制,形成水行政和检察保护合力,共同打击水事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水生态环境,保护绿水青山,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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