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协助局领导对局机关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局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局领导和总工的秘书工作。
3、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机要、档案管理、保卫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相关工作。
4、负责局综合性会议、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会议计划管理工作。
5、组织局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分析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宣传工作。
6、组织局政务信息化规划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局网站及政务内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
7、组织草拟局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调研。
8、负责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督办和制度建设管理工作。
9、负责局值班管理工作,组织局重要接待工作,承担局印章的管理,归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
10、负责接待、受理有关来信、来访等信访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1、负责集中运转水行政许可相关事项。
12、负责局水利科技管理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1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秘书科、宣传信息科、档案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619
水政与安全监督处(水政监察总队)
(一) 主要职责
1、负责水利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实施与监督检查,承办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征求意见的答复和协调工作。
2、负责局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承担局普法办公室日常工作。
3、参与拟定涉及沂沭泗流域内的水利政策法规,开展政策研究,归口管理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4、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局水政监察分支机构水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或组织查处职权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承担局水政监察总队的日常工作。
5、组织协调局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指导局水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承办局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负责有关法律咨询工作。
6、负责局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7、负责局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承担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组织、指导、监督、协调依法收费工作。
9、参与直管范围内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水政监察科、采砂管理科、安全监督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371
水资源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直管河湖水资源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2、组织开展沂沭泗直管范围内水资源调查、评价和论证工作。
3、负责拟订直管河湖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
4、实施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
5、配合开展沂沭泗流域重要控制站水质监测和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直管河湖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的实施。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水资源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611
财务处
(一)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经济工作。
2、组织编制局部门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研究拟订预算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支付管理、银行账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4、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经济合同。
5、负责局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办理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等资产管理事项,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6、组织水利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工作。
7、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8、按照规定或授权承担局直管工程、省际水利工程等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直管工程供水价格。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机关财务科、资金预算科、基建会计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553
人事处
(一)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局人才规划和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2、负责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3、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局管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承办局管干部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局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改革工作。
6、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资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7、组织指导局直属单位职工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工作,归口管理局表彰奖励工作。
8、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9、负责局机关和局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工作,负责局人事劳动教育统计工作。
10、组织落实离退休职工的政治和生活待遇,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组织人事科(干部监督科)、机构编制与劳资科、离退休职工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513
基建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局基本建设、规划与计划管理工作。受委托承担局直属重点工程建设管理。
2、负责组织开展直管工程中央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
3、组织编报直属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负责基建计划的下达并组织实施。
4、组织编制局水利发展规划,参加沂沭泗流域综合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参与沂沭泗流域有关规划和中央水利项目的审查。
5、负责局基本建设项目统计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规划计划科、建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672
水利管理处(防汛抗旱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直管工程的安全运行、维修养护管理工作。
2、负责维修养护设计方案的审批和项目预算实施方案的审查,并监督实施。
3、负责直管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直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水行政许可初步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直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及水利风景区建设工作。
5、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洪水调度方案,参加制定和审查流域防御洪水方案,提出洪水调度、应急水量调度和水资源调度意见。
6、负责直管大中型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发布调度指令并监督执行。
7、负责防汛抗旱水雨情、工情、灾情、水毁工程的统计上报,负责防汛费、水利基金、特大防汛抗旱经费等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8、负责全局防汛物资采购、管理和调用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技术科、河道科、闸坝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416
审计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沂沭泗局审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对沂沭泗局所属单位贯彻落实水利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沂沭泗局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3、负责对沂沭泗局本级及直属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对沂沭泗局主持验收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5、负责对沂沭泗局及所属单位投资企业和经营性投资项目(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
6、接受委托,负责对局管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7、负责对沂沭泗局及所属单位的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
8、对沂沭泗局所属单位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审计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577
直属机关党委、局工会(合署办公)
(一)主要职责
1、直属机关党委
(1)负责局机关及驻徐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直属局党建工作。
(2)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局机关及驻徐直属单位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制订处级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所属各级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党员管理和统战工作,以及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协助局党组管理机关各处室党群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5)负责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理所属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检查、处理局直属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6)领导局机关工会、直属机关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指导各群众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
(7)负责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局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16-83683386
2、局工会
(1)领导局系统内工会工作。
(2)组织职工参政议政,落实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制度,依法做好维权工作。
(3)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学习型组织创建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评先表彰、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5)负责局机关和驻徐单位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6-83683359
南四湖水利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河道、湖泊 、枢纽等工程的统一管理和安全运行;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
2、负责所辖范围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负责取用水行为的监督管理,参与所辖范围内水资源调查、评价和论证工作,参加直管河湖水量分配方案、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的制定,配合开展所辖范围内重要控制站水质监测和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工程防汛抗旱工作。参加审查所辖范围内跨省河流的防御洪水方案;负责实施直管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负责复新河闸及直管省际边界中小型水闸的调度运用;按规定组织、协调所辖范围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所辖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参与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负责直管河道、湖泊采砂管理工作;负责南四湖局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组织方案编制、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等工作。组织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6、负责提出所辖范围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承担沂沭泗局安排的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所辖范围内水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组织开展护堤护岸林的规划、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综合经营;负责直管工程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监督管理。
8、依法征收各项水利规费;按照规定和授权研究提出直管工程供水价格建议。
9、承办沂沭泗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16-83912723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1、办公室
2、水政与安全监督科(水政监察支队)
3、水资源科
4、财务科
5、人事劳动科
6、水利管理科(防汛抗旱办公室)
7、纪检审计科
8、局工会
事业单位(均为正科级)
1、南四湖水利管理局上级湖水利管理局
2、南四湖水利管理局下级湖水利管理局
3、南四湖水利管理局二级坝水利枢纽管理局
4、南四湖水利管理局韩庄水利枢纽管理局
5、南四湖水利管理局蔺家坝水利枢纽管理局
6、南四湖水利管理局韩庄运河水利管理局
7、南四湖水利管理局防汛机动抢险分队
8、南四湖水利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9、南四湖水利管理局中央防汛物资储备定点仓库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河道、枢纽等工程的统一管理和安全运行;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
2、负责所辖范围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负责取用水行为的监督管理,参与所辖范围内水资源调查、评价和论证工作,参加直管河湖水量分配方案、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的制定,配合开展所辖范围内重要控制站水质监测和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工程防汛抗旱工作。参加审查所辖范围内跨省河流的防御洪水方案;负责实施直管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负责重沟水文站的运行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所辖范围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所辖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参与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负责直管河道、湖泊采砂管理工作;负责沂沭河局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组织方案编制、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等工作。组织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6、负责提出所辖范围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承担沂沭泗局安排的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所辖范围内水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组织开展护堤护岸林的规划、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综合经营;负责直管工程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监督管理。
8、依法征收各项水利规费;按照规定和授权研究提出直管工程供水价格建议。
9、沂沭泗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39-7296565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1、办公室
2、水政与安全监督科(水政监察支队)
3、水资源科
4、财务科
5、人事劳动科
6、水利管理科(防汛抗旱办公室)
7、纪检审计科
8、局工会
事业单位
1、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沂河水利管理局(正科级)
2、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沭河水利管理局(正科级)
3、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大官庄水利枢纽管理局(正科级)
4、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刘家道口水利枢纽管理局(副处级)
5、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江风口分洪闸管理局(正科级)
6、沂沭河水利管理局郯城河道管理局(正科级)
7、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河东河道管理局(正科级)
8、沂沭河水利管理局防汛机动抢险分队(正科级)
9、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正科级)
骆马湖水利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河道、湖泊 、枢纽等工程的统一管理和安全运行;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
2、负责所辖范围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负责取用水行为的监督管理,参与所辖范围内水资源调查、评价和论证工作,参加直管河湖水量分配方案、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的制定,配合开展所辖范围内重要控制站水质监测和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工程防汛抗旱工作。参加审查所辖范围内跨省河流的防御洪水方案;负责实施直管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按规定组织、协调所辖范围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所辖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参与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负责直管河道、湖泊采砂管理工作;负责骆马湖局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组织方案编制、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等工作。组织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6、负责提出所辖范围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承担沂沭泗局安排的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所辖范围内水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组织开展护堤护岸林的规划、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综合经营;负责直管工程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监督管理。
8、依法征收各项水利规费;按照规定和授权研究提出直管工程供水价格建议。
9、承办沂沭泗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27-84335201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1、办公室
2、水政与安全监督科(水政监察支队)
3、水资源科
4、财务科
5、人事劳动科
6、水利管理科(防汛抗旱办公室)
7、纪检审计科
8、局工会
事业单位(均为正科级)
1、骆马湖水利管理局邳州河道管理局
2、骆马湖水利管理局新沂河道管理局
3、骆马湖水利管理局沭阳河道管理局
4、骆马湖水利管理局灌南河道管理局
5、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宿迁水利枢纽管理局
6、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嶂山闸管理局
7、骆马湖水利管理局防汛机动抢险分队
8、骆马湖水利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水文局(信息中心)
(一)主要职责
1、组织或协调流域主要河流、河段的水文工作,参与编制沂沭泗流域水文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或指导流域水文情报、预报工作;参加沂沭泗局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流域重点防洪区、主要河流、重要湖泊和水库洪水分析和预报工作;承担沂沭泗局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等所需水文信息服务工作;负责监视重点防洪地区的汛情。
3、负责重要站点防洪调度、水资源调配的水文监测;指导重沟水文站的运行管理。
4、负责沂沭泗局水文基础数据库、水文自动测报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
5、参与流域水资源调查评价、洪水影响评价、水资源规划、开发、利用等工作。
6、承担沂沭泗局水利信息化、水利通信业务建设工作,参与编制全局水利信息化、水利通信发展规划。
7、承担沂沭泗局通信、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控、视频会商等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8、负责沂沭泗局信息系统的电路调度及流域内、外信息系统的网络协调;负责与地方相关单位的业务联系。
9、负责组织流域水文及信息化技术研究、交流、培训和推广;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10、负责沂沭泗局交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1、承办沂沭泗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水文局(信息中心)内设4个科(均为正科级):
1、综合科
2、水情科
3、通信科
4、信息化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220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防汛机动抢险队)
(一)主要职责
1、执行沂沭泗局防汛抢险指令,承担直管工程应急抢险任务。
2、承担防汛抢险培训、训练、演习工作。
3、负责制定直管工程抢险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
4、承担沂沭泗局委托管理的防汛抢险设备、器材、物资的保管、维护工作。
5、作为沂沭泗局直属重点工程的常设项目法人机构,受委托负责直属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沂沭泗局交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7、承办沂沭泗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防汛机动抢险队内设4个科(均为正科级)
1、综合科
2、财务资产科
3、技术科
4、计划合同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480
综合事业发展中心
(一)主要职责
1、承担沂沭泗局水利管理政策、流域防洪减灾和发展战略等研究工作。
2、承担水利管理、维修养护相关工作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3、承担水利科技推广应用、技术交流和新技术开发引进工作。
4、指导沂沭泗局所辖水土资源开发与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护堤护岸生物防护工程规划和管理。
5、负责沂沭泗局交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6、承办沂沭泗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综合事业发展中心内设2个科室(均为正科级):
1、综合科
2、技术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376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沂沭泗局机关及驻徐单位办公区后勤服务保障和物业管理工作。
2、承担沂沭泗局机关及驻徐单位办公区、住宅区的综合治理和管理工作。
3、承担沂沭泗局机关及驻徐单位房地产管理、维护和房改日常工作。
4、承担沂沭泗局机关及驻徐单位办公区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5、负责沂沭泗局机关周转房及单身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
6、承担沂沭泗局机关及驻徐单位绿化管理、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安全保卫和爱国卫生等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及驻徐单位职工健康保健、职工食堂管理工作。
7、承担沂沭泗局机关及驻徐单位委托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8、受委托管理沂沭泗局机关车辆,承担局机关公务用车的调度、运行与维护工作。
9、负责沂沭泗局交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使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开展其他服务经营活动。
10、承办沂沭泗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内设3个科(均为正科级)
1、综合科
2、物业管理科
3、车辆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