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 协助局领导对局机关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及保障。
2. 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政务督办、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机要、密码、信访、档案、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印章管理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相关工作。
3. 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和局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计划管理工作。
4. 组织局宣传、水文化建设、意识形态、新闻发布、舆情研判与应对和年鉴编纂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相关工作。
5. 组织局网站及政务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
6. 组织草拟局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组织对重大问题开展调研。
7. 负责局机关制度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制度建设管理工作。
8. 组织局机关重要接待工作,负责局重大活动的组织和统筹协调。
9. 负责局机关政务值班管理工作,协调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0. 负责局水利科技管理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11. 负责集中运转水行政许可相关事项。
12. 负责局领导的秘书工作。
13. 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14.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秘书科、宣传科、档案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619
水政与安全监督处(水政监察总队)
(一) 主要职责
1. 参与拟定涉及管辖范围内的水利政策法规,开展政策研究,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有关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
2. 负责局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承担局普法办公室日常工作。
3. 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实施与监督检查。指导局水政监察分支机构水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或组织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承担局水政监察总队的日常工作。
4. 组织协调局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指导局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局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指导组织协调,负责有关法律咨询工作。
5. 负责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6. 承担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相关水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7. 参与管辖范围内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
8.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水政监察科、安全监督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371
水资源管理处
(一)主要职责
1. 负责管辖范围内水资源管理与监督工作。
2. 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负责管辖范围内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
3. 开展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相关工作。
4. 承担直管工程水资源调度和生态流量调度工作,开展直管河道、湖泊水资源调度、生态流量保障监督管理工作。
5. 开展管辖范围内重大调水工程及跨区域调水监督管理工作。
6. 开展管辖范围内节约用水和计划用水管理。
7. 负责直属水文站网运行管理和水文水资源监测工作。
8.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与节约保护科、取用水管理科、配置调度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611
财务处
(一)主要职责
1. 研究拟定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及水利经济工作。
2. 组织提出部门预算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和编制局部门预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资金的支付管理、银行账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4.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经济合同。
5. 负责局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办理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等资产管理事项,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组织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政府国有资产报告和企业财务会计决算等。
6. 组织水利资金的财会监督检查、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工作。
7. 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8. 按照规定或授权承担局直管工程、省际水利工程等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直管工程供水价格核定与调整的建议。
9.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机关财务科、资金预算科、基建会计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553
人事处
(一)主要职责
1. 组织拟订局人才规划和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2. 负责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3. 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局管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承办局管干部日常管理工作。
4. 负责局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
5.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改革工作。
6.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资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7. 组织指导局直属单位职工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工作,归口管理局表彰奖励工作。
8.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9. 负责局机关和局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人事劳动教育统计工作。
10. 组织落实离退休职工的政治和生活待遇,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
11.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与离退休工作科、干部科(干部监督科)、机构编制与劳资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513
基建处
(一)主要职责
1. 负责局基本建设、规划与计划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直属基本建设项目,监督、指导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工作。
2. 组织开展直管工程中央水利项目前期工作。
3. 负责提出直属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4. 组织编制局水利发展规划,参加沂沭泗流域综合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工作。
5. 负责直属基本建设项目统计工作。
6.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规划计划科、建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686
工程运行管理处(水旱灾害防御处)
(一)主要职责
1. 负责局直管工程及设施的运行管理和保护,组织开展沂沭泗直管工程水旱灾害防御日常工作,承担沂沭泗局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2. 负责组织直管水闸注册登记、安全鉴定、控制运用、降低标准运用或报废,直管堤防信息登记、安全评价等工作。
3. 负责指导局直管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监测、标准化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等工作。
4. 负责指导监督局直管工程维修养护,并监督实施。
5. 负责提出局直管工程洪水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意见,组织直管控制性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发布调度指令并监督执行。
6. 负责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7. 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水雨情、工情、灾情、水毁工程统计报送。
8. 负责防汛业务费、防汛工程设施修复、工程维修养护等项目的预算申报与管理,组织实施直管工程水毁修复。
9. 负责指导防汛物资采购、管理,负责调用工作。
10.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运管科、防御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416
河湖管理处
(一)主要职责
1. 负责沂沭泗直管河道、湖泊管理和保护。
2. 承担管辖范围内河湖长制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承担沂沭泗局推进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3. 负责指导直管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有关工作,参与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及采砂管理规划等有关规划的编制。
4. 负责管辖范围内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5. 负责直管河湖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的实施,指导直管河湖涉河项目砂石资源利用管理有关工作。
6. 按照授权或委托,承担管辖范围内中小型涉河建设项目、涉河有关活动的技术审查工作,承担河道管辖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水工程、涉河有关活动监督管理工作。
7. 组织指导直管水利风景区、幸福河湖建设与管理工作。
8.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与采砂管理科、河湖科、 水域岸线管理科。
审计处
(一)主要职责
1.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沂沭泗局审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2. 对局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水利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 对局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投资企业进行审计。
4. 对局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5. 对局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6. 对局及所属单位的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进行审计。
7. 协助局党组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8. 对局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16-83683577
机关党委
(一)主要职责
1.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组织协调局系统党建工作。
2. 承担局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
3.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宣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拟订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局机关及驻徐直属单位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指导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 负责直属机关党组织建设,指导所属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推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5. 协助局党组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6. 负责局机关纪检工作,领导驻徐直属单位纪检工作,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7. 承担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组织协调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 领导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团组织,负责统战、双拥工作,指导直属机关民主党派依照章程开展工作。
9. 承担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0. 承担沂沭泗局工会委员会日常工作。
11. 承担局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与党建科、群团工作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359
南四湖水利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河道、湖泊 、枢纽等工程的统一管理和安全运行;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
2、负责所辖范围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负责取用水行为的监督管理,参与所辖范围内水资源调查、评价和论证工作,参加直管河湖水量分配方案、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的制定,配合开展所辖范围内重要控制站水质监测和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工程防汛抗旱工作。参加审查所辖范围内跨省河流的防御洪水方案;负责实施直管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负责复新河闸及直管省际边界中小型水闸的调度运用;按规定组织、协调所辖范围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所辖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参与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负责直管河道、湖泊采砂管理工作;负责南四湖局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组织方案编制、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等工作。组织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6、负责提出所辖范围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承担沂沭泗局安排的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所辖范围内水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组织开展护堤护岸林的规划、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综合经营;负责直管工程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监督管理。
8、依法征收各项水利规费;按照规定和授权研究提出直管工程供水价格建议。
9、承办沂沭泗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16-83912723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1、办公室
2、水政与安全监督科(水政监察支队)
3、水资源科
4、财务科
5、人事劳动科
6、水利管理科(防汛抗旱办公室)
7、纪检审计科
8、局工会
事业单位(均为正科级)
1、南四湖水利管理局上级湖水利管理局
2、南四湖水利管理局下级湖水利管理局
3、南四湖水利管理局二级坝水利枢纽管理局
4、南四湖水利管理局韩庄水利枢纽管理局
5、南四湖水利管理局蔺家坝水利枢纽管理局
6、南四湖水利管理局韩庄运河水利管理局
7、南四湖水利管理局防汛机动抢险分队
8、南四湖水利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9、南四湖水利管理局中央防汛物资储备定点仓库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河道、枢纽等工程的统一管理和安全运行;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
2、负责所辖范围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负责取用水行为的监督管理,参与所辖范围内水资源调查、评价和论证工作,参加直管河湖水量分配方案、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的制定,配合开展所辖范围内重要控制站水质监测和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工程防汛抗旱工作。参加审查所辖范围内跨省河流的防御洪水方案;负责实施直管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负责重沟水文站的运行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所辖范围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所辖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参与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负责直管河道、湖泊采砂管理工作;负责沂沭河局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组织方案编制、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等工作。组织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6、负责提出所辖范围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承担沂沭泗局安排的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所辖范围内水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组织开展护堤护岸林的规划、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综合经营;负责直管工程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监督管理。
8、依法征收各项水利规费;按照规定和授权研究提出直管工程供水价格建议。
9、沂沭泗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39-7296565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1、办公室
2、水政与安全监督科(水政监察支队)
3、水资源科
4、财务科
5、人事劳动科
6、水利管理科(防汛抗旱办公室)
7、纪检审计科
8、局工会
事业单位
1、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沂河水利管理局(正科级)
2、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沭河水利管理局(正科级)
3、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大官庄水利枢纽管理局(正科级)
4、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刘家道口水利枢纽管理局(副处级)
5、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江风口分洪闸管理局(正科级)
6、沂沭河水利管理局郯城河道管理局(正科级)
7、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河东河道管理局(正科级)
8、沂沭河水利管理局防汛机动抢险分队(正科级)
9、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正科级)
骆马湖水利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河道、湖泊 、枢纽等工程的统一管理和安全运行;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
2、负责所辖范围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负责取用水行为的监督管理,参与所辖范围内水资源调查、评价和论证工作,参加直管河湖水量分配方案、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的制定,配合开展所辖范围内重要控制站水质监测和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工程防汛抗旱工作。参加审查所辖范围内跨省河流的防御洪水方案;负责实施直管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按规定组织、协调所辖范围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所辖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参与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负责直管河道、湖泊采砂管理工作;负责骆马湖局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组织方案编制、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等工作。组织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6、负责提出所辖范围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承担沂沭泗局安排的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所辖范围内水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组织开展护堤护岸林的规划、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综合经营;负责直管工程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监督管理。
8、依法征收各项水利规费;按照规定和授权研究提出直管工程供水价格建议。
9、承办沂沭泗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27-84335201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1、办公室
2、水政与安全监督科(水政监察支队)
3、水资源科
4、财务科
5、人事劳动科
6、水利管理科(防汛抗旱办公室)
7、纪检审计科
8、局工会
事业单位(均为正科级)
1、骆马湖水利管理局邳州河道管理局
2、骆马湖水利管理局新沂河道管理局
3、骆马湖水利管理局沭阳河道管理局
4、骆马湖水利管理局灌南河道管理局
5、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宿迁水利枢纽管理局
6、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嶂山闸管理局
7、骆马湖水利管理局防汛机动抢险分队
8、骆马湖水利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水文局(信息中心)
(一)主要职责
1、组织或协调流域主要河流、河段的水文工作,参与编制沂沭泗流域水文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或指导流域水文情报、预报工作;参加沂沭泗局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流域重点防洪区、主要河流、重要湖泊和水库洪水分析和预报工作;承担沂沭泗局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等所需水文信息服务工作;负责监视重点防洪地区的汛情。
3、负责重要站点防洪调度、水资源调配的水文监测;指导重沟水文站的运行管理。
4、负责沂沭泗局水文基础数据库、水文自动测报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
5、参与流域水资源调查评价、洪水影响评价、水资源规划、开发、利用等工作。
6、承担沂沭泗局水利信息化、水利通信业务建设工作,参与编制全局水利信息化、水利通信发展规划。
7、承担沂沭泗局通信、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控、视频会商等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8、负责沂沭泗局信息系统的电路调度及流域内、外信息系统的网络协调;负责与地方相关单位的业务联系。
9、负责组织流域水文及信息化技术研究、交流、培训和推广;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10、负责沂沭泗局交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1、承办沂沭泗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水文局(信息中心)内设4个科(均为正科级):
1、综合科
2、水情科
3、通信科
4、信息化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220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防汛机动抢险队)
(一)主要职责
1、执行沂沭泗局防汛抢险指令,承担直管工程应急抢险任务。
2、承担防汛抢险培训、训练、演习工作。
3、负责制定直管工程抢险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
4、承担沂沭泗局委托管理的防汛抢险设备、器材、物资的保管、维护工作。
5、作为沂沭泗局直属重点工程的常设项目法人机构,受委托负责直属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沂沭泗局交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7、承办沂沭泗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防汛机动抢险队内设4个科(均为正科级)
1、综合科
2、财务资产科
3、技术科
4、计划合同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480
综合事业发展中心
(一)主要职责
1、承担沂沭泗局水利管理政策、流域防洪减灾和发展战略等研究工作。
2、承担水利管理、维修养护相关工作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3、承担水利科技推广应用、技术交流和新技术开发引进工作。
4、指导沂沭泗局所辖水土资源开发与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护堤护岸生物防护工程规划和管理。
5、负责沂沭泗局交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6、承办沂沭泗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综合事业发展中心内设2个科室(均为正科级):
1、综合科
2、技术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376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沂沭泗局机关及驻徐单位办公区后勤服务保障和物业管理工作。
2、承担沂沭泗局机关及驻徐单位办公区、住宅区的综合治理和管理工作。
3、承担沂沭泗局机关及驻徐单位房地产管理、维护和房改日常工作。
4、承担沂沭泗局机关及驻徐单位办公区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5、负责沂沭泗局机关周转房及单身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
6、承担沂沭泗局机关及驻徐单位绿化管理、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安全保卫和爱国卫生等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及驻徐单位职工健康保健、职工食堂管理工作。
7、承担沂沭泗局机关及驻徐单位委托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8、受委托管理沂沭泗局机关车辆,承担局机关公务用车的调度、运行与维护工作。
9、负责沂沭泗局交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使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开展其他服务经营活动。
10、承办沂沭泗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内设3个科(均为正科级)
1、综合科
2、物业管理科
3、车辆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6-83683118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