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四湖伊家河节制闸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四湖伊家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单位:沂沭泗水利管理局防汛机动抢险队
现场管理机构: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南四湖伊家河节制闸和老运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裴工
联系电话:0516-83683485
电子邮箱:593456188@qq.com
附件
1.南四湖伊家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环保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3.南四湖伊家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1.pdf
3.南四湖伊家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2.pdf
3.南四湖伊家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3.pdf
3.南四湖伊家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4.pdf
3.南四湖伊家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5.pdf
3.南四湖伊家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