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四湖、韩庄运河中运河提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四湖、韩庄运河中运河提标工程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枣庄市,江苏省徐州市、宿迁市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南四湖、韩庄运河、中运河是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骨干工程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南四湖、韩庄运河、中运河现状防洪工程体系不能满足100年一遇防洪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保障防洪安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遵循《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总体安排,落实《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提标工程规划》中洪水南下方案,拟开展南四湖、韩庄运河中运河提标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水利管理局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9号
联 系 人:董 工
联系电话:0516-83683742
邮 箱:670724717@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治淮路500号
联 系 人:尹 工
联系电话:0552-3092823
邮 箱:380109889@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间接关系,或者关注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建议,了解其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日期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水利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