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要求,拟邀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淮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沂沭泗局直属企业,以下简称淮工集团)原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1. 审计对象。主要对淮工集团本部进行审计,涉及重大事项需延伸审计其分、子公司等有关关联方及以前年度。
2. 审计期间。审计期间为2022年11月至2025年7月。
3. 审计重点内容。对淮工集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及执行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组织治理情况,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审计。
4. 工作成果。于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现场审计工作;6月20日前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将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提交沂沭泗局审计处审定。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法人资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组织,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报价。
2. 商业信誉: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 专业能力和业绩:具有本行业执业证书,熟悉经济责任审计、国有企业管理等相关政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近5年有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业绩。
三、其他要求
1.项目总价为12万元,超过总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请综合考虑工作内容、企业所在地等因素,参考市场价格水平等进行报价,本次报价为总价包干,报价范围含开展工作的相关差旅及食宿费用、税费等全部经费。
2. 报价材料包含报价表、拟投入人员及分工情况表(见附件)、审计工作方案、《营业执照》、服务商近5年承接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合同(最多不超过5项)、商业信誉承诺或证明材料、拟投入人员资格证明等,缺少任意内容则视为报价无效,请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报价材料。
3.请将报价相关材料PDF电子版于2026年2月26日前发至以下邮箱。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16-83683577
电子邮箱:13767762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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