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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沂沭泗局直管河湖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公告
发布时间: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河湖处  责任编辑:史秀东  浏览次数:

根据有关水法规以及《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直管河段采砂管理办法》《淮河流域重要河段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6—2030年)》等相关要求,现将沂沭泗局直管河湖禁采区和禁采期公告如下。

一、禁采区

禁采区是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采砂的区域,主要包括: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的河湖区域,对河势控制、防洪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等有较大不利影响的河湖区域,重要涉水工程分布密集的河湖区域,采砂易引起省际边界矛盾的河湖区域,以及其他需要禁止采砂的河湖区域。

沂沭泗局直管河湖禁采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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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采期

禁采期是指禁止采砂的时期,主要包括沂沭泗河水系主汛期(7—8月)、河湖水位超过防洪警戒水位的时段以及其他需要禁止采砂的时段。

三、禁采区和禁采期内严禁采砂

为确保沂沭泗局直管河湖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生态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禁止在沂沭泗局直管河湖禁采区和禁采期从事河道采砂活动。

 

监督举报电话:0516-8368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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