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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沭泗要闻
沂沭泗局会同徐州市检察院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案件现场督导
发布时间:  作者:杨耀宁  来源:水政安监处  责任编辑:史秀东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要求,推动直管河湖重点案件清理整治,推进沂沭泗直管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进展,1116日,沂沭泗局会同徐州市检察院联合开展重点案件现场督导,并就案件清理整治工作开展座谈研讨,持续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河湖领域执法力度。

项行动开展以来,沂沭泗局对直管范围重点开展全覆盖式督导检查,并在此基础上,与徐州市检察院多次对接研判,选取问题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整改需求迫切的四起违法建设案件,联合开展现场督导,共同推进清理整治工作。在现场督导工作中,督导组重点查看了沛县、铜山、邳州、新沂等区县范围内直管河湖典型案件情况,现场听取了相关基层局案件基本情况报告,全面了解案件立案查处情况和整改进展。

现场督导后,督导组在新沂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下级湖局、韩庄枢纽局、邳州局、新沂局关于重点案件执法情况的介绍,并与徐州市检察机关就问题清理整治进行探讨交流并形成共识。一是本次督导的四起重点案件均为违法建设,影响了南四湖、骆马湖周边生态环境和岸线利用秩序,是多年来未能有效解决的“硬骨头”“老大难”问题,妥善解决能够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相关基层单位攻坚克难、履职尽责,按照法定权限履行了立案查处职责,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尽快清理整治;三是要正确认识地方政府在清理整治中的地位和角色,持续发挥地方河长办在案件清理整治中的作用;四是要进一步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作用,加强与检察院沟通对接,发挥协作办理案件的机制优势,多途径推动案件清理整治;五是要紧抓“案件结案”牛鼻子不放松,进一步加强与河长办、检察院合作,多层级、多渠道沟通协调问题解决,确保专项行动问题妥善解决。

本次联合督导是沂沭泗局落实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重大违法问题解决的新探索和新方式,对发挥协作机制独特作用、维护河湖秩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沂沭泗局将以此次联合督导为基础,坚持“逐案研判、一案一策”的工作原则,继续加强与徐州市检察院合作,发挥检察机关协同办案优势,通过圆桌会议、协商座谈等方式,与属地政府、地方河长办进行对接,明确案件整改方案和具体时限,督促完成整改工作,确保沂沭泗局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沂沭泗局水政安监处、水管处相关负责人,南四湖局、骆马湖局及其相关基层局负责人参加了此次活动;徐州市检察院及沛县检察院、铜山区检察院、邳州市检察院、新沂市检察院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现场督导或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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