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沂沭泗局党组书记刘玉年主持召开沂沭泗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局党组成员郑胡根、翟伟锋、张俊芳参加学习并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令行禁止的必然要求,是发扬严明纪律优良传统,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有效手段,是不断提升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作出一系列修改和完善,是党中央管党治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必将有力推动正风肃纪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
会议强调,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学、逐句逐条学,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真正把《条例》学深学透学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尽到关键责任,做认真学纪、全面知纪、对标明纪、笃行守纪的表率。要结合实际,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充分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要深化对于《条例》的理解运用,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新阶段沂沭泗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办公室、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等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