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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和精神文明
沂沭河局到双报到社区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活动
为持续宣传贯彻《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提高《条例》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新风、规范文明行为、养成文明习惯,5月31日,沂沭河局组织党员志愿者赴水韵社区集中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以党员双报到为依托,深入双报到社区向社区居民发放《条例》宣传单页,并对“文明出行”“文明餐桌”“公共行为规范”等内容进行宣传讲解,号召社区居民学习条例、遵守条例、维护条例,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践行文明行为,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活动中,党员志愿者还针对居民用电安全、出行安全等进行提醒,引导树立安全生活意识。 下一步,沂沭河局将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条例》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让文明行为深入人心,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水平,营造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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