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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水事
【济宁日报】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责任编辑:史秀东  浏览次数: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  刘继慧

联合国确定2023年“世界水日”主题为“加速变革”。我国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主题为“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是新时代赋予黄河沿岸城市的责任使命。济宁市地跨黄淮两大流域,黄河、大汶河穿境而过,境内拥有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南四湖,湖面面积1266平方公里,兴利库容18.82亿立方米,防洪库容41.21亿立方米。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695毫米、水资源总量46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558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4。市城乡水务局作为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牢牢把握实施黄河国家战略这一“国之大者”,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新时代“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牢牢抓住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和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机遇,坚持“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工作要求,坚持“四水四定”“五水并用”“六水共治”,着力构建城乡水务工作统筹发展新格局,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全市水务投资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完成投资104.48亿元(比2018年增长639%),其中省重点水利工程投资完成率位列全省第一。争取资金35.84亿元,其中无偿资金16.48亿元,列市直部门第四。全市水务系统共获得全国性荣誉10个,省级荣誉56个。水土保持、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等在省级典型发言11次;47条经验做法宣传推广,其中8条国家级部级经验做法宣传推广,27条省级经验做法宣传推广,12条市级经验做法宣传推广,获省、市通报表扬35次。

持续深化水务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作为水务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在水务立法、执法和行政服务管理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积极开展“3·22”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宪法日等重要时日普法宣传工作,提升了全社会珍水、惜水、护水、爱水、节水意识。深化水务法治建设,完善水务法规体系,近年来,出台了《济宁市泗河保护管理条例》《济宁市节约用水条例》《济宁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济宁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济宁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济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当前我市水务工作,对于解决当前工作存在的难题、推动我市相关工作长远有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聚焦关键领域,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坚决打击水事违法行为,近三年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94起,罚款322万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在全省走在前列,多次在省水利监督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水行政执法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提速推进现代水网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我市75项工程列入2022年省现代水网规划项目清单、项目个数位列全省第一,75项省重点工程实际完成年度投资47.59亿元(年度投资计划37亿元),占比128.62%,投资完成率位列全省第一。市级水网规划已印发实施。提前超额完成冬春重点水利工程,完成总投资14.13亿元,实现“四入三不”目标。黄河防洪减灾重点工程梁山县黄河滩区防汛路应急修复工程、东平湖洪水外排河道应急疏通工程于2022年5月相继提前完工,获省水利厅通报表扬。我市两次在全省现代水网暨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推进视频会议上进行典型发言。

水资源节约集约成效显著。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实行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保障增产增效不增水。坚持“三先三后”即“先客水、后主水,先地表、后地下,先非常规水、后新鲜水”的原则,加大地表水、中水和非常规水源利用力度。加大地下水井封停力度,不断规范取用水秩序。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兖州区、曲阜市、泗水县、金乡县、任城区、邹城市、嘉祥县、微山县、汶上县9个县市区先后成为全国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鱼台县、梁山县开展2022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已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审核,2023年迎接水利部复核。全市达标县(市、区)达到9个,达标率为81.8%,通过省水利厅审核达到11个,通过率100%,实现行政区全覆盖,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全省率先完成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整改提升阶段任务,我市“十四五”用水总量指标23.29亿立方米,位居全省第二位。邹城市成功申报纳入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为全国第一批。

水旱灾害防御再夺新胜利。强化责任落实,248座大中小型水库、526个重点塘坝落实了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152个水闸落实了防汛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人和管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人。紧盯东部山丘区水库、骨干河道、滨湖易涝区、湖区及蓄滞洪区“四大重点区域”,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预报、预警、预案、预演“四预”措施,做好小型水库雨水工情自动测报,修订完善全市河、湖、库等各类防御洪水方案预案及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有效防范了入汛以来三次强降雨,特别是2022年6月底至7月底一个月内6次强降雨,累计雨量584.8毫米,为1957年以来月最大降雨量,尤其邹城郭里站降雨量951.5毫米为历史极值。面对严峻复杂的防汛形势,全市水务系统超前谋划部署、科学调度防控、协调排涝抢险,全市所有河道、水库、塘坝泄洪通畅,运行平稳,无险情,易涝区田间排水及时,无滞涝现象出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省水利厅通报表扬。

切实做好水生态环境治理。印发出台我市第8号总河长令、《济宁市河湖长制强化提升工作方案》,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提档升级。持续加大河湖问题整改力度,2022年提前两个月完成水利部淮委交办二级坝码头、货场等29项重点难点问题整改销号。开展拦河工程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需拆除改造的47处于汛前完成比省定(2022年12月底)提前6个月完成。加大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力度,梁济运河(城区段)被水利部授予淮河流域第一批幸福河湖。金乡羊山湖入选水利部首批红色基因水利风景区名录。《中国水利报》推介刊登我市河湖长制经验做法。我市被省河长制办公室授予“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先进市”。持续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7.32平方公里。泗水县获全国水土保持先进单位,邹城市成功创建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

水利工程标准化及数字水利建设走在全省前列。4项工程运行管理创新项目在省竞赛决赛取得佳绩,243项水利工程通过标准化管理评价,1座水闸、1座水库分别被评为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和乡村小型样板水库,新建4个标准化数字管理平台,泗河数字孪生流域系统及数字河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入选《山东省水利改革创新典型案例(第二批)》。

城乡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高效完成。完成1800个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到70.3%,全省第一。417处农村黑臭水体2022年5月底全部完成治理,比省定时间节点提前7个月。成功创建国家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地区,全省唯一,全国第七(全国共15个地市),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亿元。邹城市西固前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入选全省“秀水乡村”建设典型案例,全省仅三例。承办全省黄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现场推进会。

下一步,市城乡水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现代化防洪体系建设,加快构筑现代水网。全面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确保汛期安全。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水源置换力度,扎实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持续加大水生态治理保护力度,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以黄河国家战略实施为契机,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加快推动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济宁实践”提供坚强水务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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