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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沂沭泗局关于邀请开展机关档案库房升级改造的公告
发布时间: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史秀东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延长档案寿命,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以下简称“沂沭泗局”)拟邀请开展机关档案库房升级改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委托事项

项目名称:沂沭泗局机关档案库房升级改造。

主要工作:

1.装设库房恒湿净化系统:安装库房恒湿净化系统并配备必要设备。

2.建设档案库房安全防范系统:在档案库房增设出入门禁系统、监控系统、漏水监测报警系统。

3.改造档案库房照明系统:进行线路改造、主辅材购置、灯具安装、墙面吊顶拆除及恢复等。

4.更换档案管理用房窗帘:更换档案库房、借阅室、陈列室、整理室等遮光阻燃窗帘。

最高限价:25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组织,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申请。

2.商业信誉: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人应具有与此项目相应的技术能力,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专业能力:熟悉档案工作有关法律政策、档案库房建筑设计规范、不同类型档案管理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年来有档案库房升级改造建设经验者优先。

三、其他要求

1.请有关机构根据此次工作内容,提交工作方案。

2.根据此项目工作量,预算为25万元(人民币)。超过预算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范围含开展工作的相关差旅及食宿费用等全部工作经费。  

3.请提交资格要求中提出的相关业绩证明(近5年)和法人资格、商业信誉及专业能力材料(其中,商业信誉出具承诺说明即可),以及申请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于2025年3月27日17:00前发至我单位,纸质材料需同步寄出或送达。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16-83683800

电子邮箱:wl12308@126.com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元和路9号

                              沂沭泗水利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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