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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沂沭泗局关于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财会监督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财务处  责任编辑:史秀东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沂沭泗局所属企业管理,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企业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沂沭泗局”)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财会监督检查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委托事项

1.对淮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工集团”)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

2.范围和内容:淮工集团本部(含19家分公司)及其6家子公司(其中4家公司在徐州,2家公司在山东临沂,1家公司在江苏宿迁)2024年以来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运作、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合规性与有效性,发现潜在风险点,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的显著提升。

3.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执行检查审计工作,对下列方面发表检查和审计意见:

1财会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情况,企业监督管理情况。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印鉴密钥管理使用,内部会计管理;企业“三重一大”等制度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资产管理情况,合同管理情况,债权债务管控情况等方面。(详见附件)

2内部控制审计:根据内部控制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要求,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企业内部管理流程的有效性。 

二、审计时间及要求 

2025324第三方机构需完成现场入驻、开展现场检查,3月31日前提交财会监督检查内容报告,4月30日前完成所有内容报告。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组织,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报价。 

   2.商业信誉: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人应具有与此项目相应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专业能力:熟悉有关财经法律政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熟悉国有企业内部管理规程、财务会计制度,近年来有国有企业内部财会监督及内部控制审计经验者优先。 

四、其他要求 

   1.请第三方机构根据此次工作内容,提交工作方案。  

   2.根据此次专项审计工作量,预算为8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范围含开展工作的相关差旅及食宿费用等全部工作经费。  

   3.请提交资格要求中提出的相关业绩证明(近5年)和法人资格、商业信誉及专业能力材料(其中,商业信誉出具承诺说明即可),以及报价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于2024年3219:00前发至我单位,纸质材料需同步寄出或送达。   

   联 系 人:卞女士 

   联系电话:0516-83683553

   电子邮箱:651241146@qq.com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元和路9号 

附件1:企业财会监督管理情况.pdf

 沂沭泗水利管理局

                               202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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