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沂沭泗局所属企业管理,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企业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沂沭泗局”)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财会监督检查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委托事项
1.对淮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工集团”)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
2.范围和内容:淮工集团本部(含19家分公司)及其6家子公司(其中4家公司在徐州,2家公司在山东临沂,1家公司在江苏宿迁),2024年以来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运作、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合规性与有效性,发现潜在风险点,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的显著提升。
3.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执行检查审计工作,对下列方面发表检查和审计意见:
(1)财会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情况,企业监督管理情况。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印鉴密钥管理使用,内部会计管理;企业“三重一大”等制度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资产管理情况,合同管理情况,债权债务管控情况等方面。(详见附件)
(2)内部控制审计:根据内部控制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要求,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企业内部管理流程的有效性。
二、审计时间及要求
2025年3月24日,第三方机构需完成现场入驻、开展现场检查,3月31日前提交财会监督检查内容报告,4月30日前完成所有内容报告。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组织,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报价。
2.商业信誉: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人应具有与此项目相应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专业能力:熟悉有关财经法律政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熟悉国有企业内部管理规程、财务会计制度,近年来有国有企业内部财会监督及内部控制审计经验者优先。
四、其他要求
1.请第三方机构根据此次工作内容,提交工作方案。
2.根据此次专项审计工作量,预算为8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范围含开展工作的相关差旅及食宿费用等全部工作经费。
3.请提交资格要求中提出的相关业绩证明(近5年)和法人资格、商业信誉及专业能力材料(其中,商业信誉出具承诺说明即可),以及报价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于2024年3月21日9:00前发至我单位,纸质材料需同步寄出或送达。
联 系 人:卞女士
联系电话:0516-83683553
电子邮箱:651241146@qq.com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元和路9号
沂沭泗水利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