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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沭泗要闻
沂沭泗局开展直管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执法卷宗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  作者:韦东海  来源:水政安监处  责任编辑:管理员  浏览次数:

推动河湖执法三年攻坚战如期收宫促进沂沭泗直管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工作按时完成,确保水行政执法办案质量,结合《水利部政法司关于请提供陈年积案“清零”行动有关材料的通知》(政法监函〔2020〕11号)相关要求,7月23-24日、7月30—8月1日,水政安监处成立核查组,对直管区违法陈年积案执法卷宗进行逐一核查。 

核查组按照水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法律规定,对照水利部陈年积案“清零”工作台账,对陈年积案执法卷宗逐一进行核查,重点查看了案件的立案和结案文书、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文书、向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移送案件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文书、处罚执行情况等法律文书,并对部分案件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实地查勘。就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进行了反馈,要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吸取教训,快速整改到位,并按照现场处置合格、文书整理归档合格、上报时间要求合格等“三个合格”的标准,按照水利部“清单样例”认真准备案件材料,按时保质完成直管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工作。

在案卷核查过程中,核查组还与相关基层单位进行了座谈交流,传达了《沂沭泗局关于“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背景下直管区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沂局水政安〔2020〕109号)精神,就“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背景下如何做好水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六方面要求:一是切实履行水政执法巡查职责,落实执法巡查制度,确保管理范围全覆盖、无死角巡查,抓早抓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配合,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有效履行立案查处职责,取得“事半功倍”的管理效果;三是对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要扭住不放,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一查到底,保持打击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态势,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四是各直属局要加大检查力度,定期对所属基层局的日常巡查和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五是要切实发挥法律专业人员作用,利用法律工作室平台,定期对执法卷宗进行互帮互查,补齐执法短板,堵塞执法漏洞,提升执法水平;六是切实发挥河长制平台作用,加强宣传引导,巩固提升“流域+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做好“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背景下水行政管理工作。

核查组还就南四湖二级坝附近水域地下采煤事项与二级坝局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场指导二级坝局综合利用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确保水利工程安全。

各直属局、相关基层局负责人及水政执法业务骨干参加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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