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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沭泗要闻
沂沭泗局举办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七期——河道垃圾清理整治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  作者:韦东海  来源:水政安监处  责任编辑:史秀东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河道垃圾清理整治工作,保护直管河湖生态环境,维护直管河湖管理秩序,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直管河湖实际监管需要,11月24日,沂沭泗局举办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七期河道垃圾清理整治专题研讨会,副局长阚善光出席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是在进一步落实“幸福河湖”建设的背景下,举办的一起以问题为导向的专题案例研讨会。研讨会以单位内部具体案例为研讨对象,目的是通过分析直管河道内垃圾查处、清理工作开展情况,梳理河道垃圾查处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实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统一思想认识,探讨切实可行的对策,进一步提升直管河道管理水平。为确保本次研讨会取得实效,责任处室做了充分准备工作,梳理了因垃圾清理整治问题被提起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及工作中存在5个的主要问题供交流研讨。

研讨会上,局水政安监处解读了关于河道垃圾相关法律规定、检察建议处理及公益诉讼判决情况等法律问题;蔺家坝局、河东局、灌南局等基层单位汇报近年来发生在管理范围内的河道垃圾查处及清理情况;各直属局介绍在垃圾清理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参会人员围绕“河道垃圾清理整治的职责划分”“应对检察建议的经验做法”“垃圾清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等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并从不同角度对河道垃圾清理整治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局法律顾问对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法律建议。

阚善光指出,典型案例研讨会给各级单位管理人员提供了一个思想交锋平台,有助于大家及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对提高工作水平有很大帮助。河道内倾倒垃圾行为虽然“事小”但是“影响不小”,在深入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背景下召开专题研讨会意义重大。针对下一步工作,他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认识河道垃圾的危害,从加强生态保护的角度加强河道垃圾清理整治工作;二要认真落实巡查要求,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倾倒垃圾行为;三要严格执法,动真碰硬,对倾倒垃圾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维护河道秩序;四要充分利用河长制平台,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推动河道垃圾清理整治,形成共抓共治共管的局面;五是加大水法规、环保法规的宣传力度,发挥沿河群众的监督作用,实现“幸福河湖”和“美丽乡村”建设相互融合。

局水政处、水管处负责人,各直属局分管局长、水政科长,相关基层局负责人,相关法律专业人员及局法律顾问等 3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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