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沂沭泗水利网! 
设置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专题栏目 > 学习感悟>详细:
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 奋力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发布时间:  作者:水资源处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史秀东  浏览次数:

按照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水资源处积极组织开展《贯彻水利部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系列专项行动》学习研讨活动,现将学习研讨等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研讨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发展思路、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党组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按照《沂沭泗局党组学习贯彻水利部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系列部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水资源支部迅速行动,认真落实。2022年1月28日,启动《强化沂沭泗直管区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的思路及实施路径》专题调研提纲编制工作;2月11日,组织三个直属局和局水文局等单位、部门负责人开展座谈讨论,确定调研提纲。2月1417日,集中学习研讨了《水利部关于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意见及相应实施方案。全处干部职工,认认真真读原文,吃透文件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形成书面研讨材料7份。目前,各项学习、调研仍在继续推进之中。

二、深刻领会文件精神

《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节水指导意见》由“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初始水权分配和交易制度”“严格水资源监管”“建立健全全社会节水制度政策”“强化法制、科技和宣传支撑”“组织保障”6大部分、共26条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方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走安全、高效、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遵循节水优先、绿色发展等基本原则;实现“到2025年,初始水权分配和交易制度基本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硬指标基本建立,水资源监管硬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四水四定硬约束基本形成,面向全社会的节水制度和约束激励机制基本形成”目标。

沂沭泗流域水资源自然禀赋条件先天不足,进入新发展阶段,沂沭泗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承载能力的瓶颈制约愈发明显,破解瓶颈制约,必须坚持节水优先,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把节水作为根本出路,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初始水权分配和交易制度方面:科学确定河湖重要控制断面基本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地下水位控制目标,明晰区域初始水权、取用水户用水权,完善水权交易制度,引导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逐步建立健全初始水权分配和交易制度。

建立初始水权分配和交易制度是发挥市场机制优化水资源配置的前提条件和基础,是形成促进节水内生动力的重要手段,这也是“两手发力”的重要体现。

(三)严格水资源监管方面:严格生态流量监管、地下水水位管控,强化调水管理、水量分配方案实施监管、地下水取水总量管控等,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明确水资源行业配置方案、规范取用水户的水资源用途管理;制订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健全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全面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健全取水许可管理制度,依法全面实施取水许可,深入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严格取用水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实行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提高取用水监测能力,完善水资源监测网站,扩展完善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通过严格水资源监管,促使政府、企业、用水户等各方面都充分认识到落实节水的重要性,倒逼全社会改进用水方式和提高用水效率。

(四)建立健全全社会节水制度政策方面:建立区域用水效率管控指标体系,健全用水产品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不断建立健全节水指标和标准;做好国家节水行动实施的组织推动,组织国家节水行动评估工作,制定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强化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评价、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建立健全节水监督管理制度;推动重点地区深度节水控水,实施灌区节水改造,推动制定高耗水行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淘汰类高耗水产业目录,不断强化重点区域领域节水;深入推进水价改革、水资源税改革,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推进节水认证工作,扩大水效标识范围,健全节水激励机制。

节约用水涉及各行业各部门,涉及生产、生活、生态各领域,实现节约用水必须发挥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全社会节水的局面。建立健全全社会参与节水的制度,将节水理念、意识、政策、技术等贯穿到社会生活生态等各领域和各环节,推动全社会共同节水护水。

(五)强化法制、科技和宣传支撑方面:完善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方面的制度,完善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不断健全法治保障;加强节水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开展重大专题研究,推进节水管理与服务智慧化建设,推广节水技术,强化科技支撑;制定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宣传教育的指导意见,加强主流媒体宣传,广泛宣传普及节水知识,推动建设水利科普基地。

通过强化法制、科技和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节水护水活动,形成全社会节约保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六)组织保障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作为事关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根本性长远任务;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大投入,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结合实际谋划下一步工作

对照上述文件精神,就落实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这一路径,结合水资源处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初始水权分配和水权交易方面

1.完善直管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和重点防护区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和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作为河湖健康和地下水可持续利用必须守住的底线。淮委已印发南四湖、骆马湖生态水位,沂河、沭河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方案,根据我局实际需要,积极推动淮委确定新沭河、新沂河等河道生态流量(水量)保障目标,特别是新沭河生态流量确定,可同时解决大官庄枢纽小水电规划用水以及非汛期向石梁河水库补水等两省争议问题。配合淮委推动流域苏鲁两省完成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特别是地下水超采区、重点防护区的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确定工作。

2.做好水量分配和初始水权分配。积极配合淮委做好南四湖水量分配工作,力争水利部尽快批复和执行。配合淮委推动直管区内初始水权分配,逐步健立沂沭泗直管区内有关省、市、县行政区用水总量管控指标体系,将县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落实到具体水源,明确各地区在直管区各河段地表水可用水量及南水北调可用水量,规范明晰各地区初始水权。

3.积极推进水权交易。在配合淮委开展沂沭河郯城李庄工业水厂水权交易试点工作同时,积极推动南四湖超蓄洪水资源水权交易,通过交易推动超蓄雨洪资源从弃水外排到有偿交易的转变,“变废为宝”同时,下一步开展水权初始分配的基础上,对临近超载的南四湖、沂沭河地区积极探索农业水权收储交易模式。通过投资节水、有偿收储水权的方式,激励有潜力的灌区通过高效节水灌溉设施等措施节水,获得其节余水权,再将收储的农业水权交易给有需要的缺水地区及工业企业。在助力地方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增强自身经济发展能力。

(二)严格水资源监管方面

1.严格生态流量(水位)监管。严格执行南四湖、骆马湖生态水位和沂河、沭河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水量)目标,做好刘家道口、大官庄等直管水闸调度同时,积极协调干支流、上下游地方水利工程的运行调度,严格取用水管理,加强生态流量(水位)监测预警、信息报送,适时组织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商,落实生态流量保障目标。

2.提升水资源科学调度水平,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探索多目标协同调度机制,深化与流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重要水库、闸坝、引调水工程等管理单位的沟通协商,逐步建立健全水资源调度协商、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本地水、引调水等多种水源的统一调度,加强水资源调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效保障水资源承载能力。

3.实行取水许可限批,强化取用水监管。进一步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在动态评价及分区管控的基础上,对流域已处于临界超载状态的南四湖、骆马湖,暂停或压减本地水源新增取水许可,防止水资源超载对合理的新增生活用水需求,严格进行水资源论证。强化用水定额执行,加强用水定额及计划用水管理和对取用水户用水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等监督检查,加强节水评价审查,严格控制高耗水设备和工艺使用。

4.强化取用水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按照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的要求,落实三级巡查工作机制,加强直管范围内取(排)水口、水功能区监管巡查,加强南水北调调水期间监管。同时,依托现有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系统三大信息平台,全方位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按照规定条件取水特别是超许可取水行为,坚决依法立案查处。

5.推进水资源信息化建设。推进建立水资源信息管理、调配决策支持、监督管理、动态评价等水资源管理应用系统,完善水资源监测站网建设,在现有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的基础上,推动直管河湖重要控制断面、省界断面、入湖河流、控制性水闸以及重要取水户纳入监测体系,实现对水量、水位、流量、水质等要素的实时在线监测,提升信息捕捉和感知能力。动态掌握并及时更新流域水资源总量、实际用水量等信息,通过智慧化模拟,实现用水限额、生态流量等红线指标预报预警、调配方案预演、日常监管及动态评价等功能。

6.加强取水建设项目取水口门控制。推动淮委出台取水建设项目取水口建设管理办法,抓住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工程提标契机,统一规划南四湖、骆马湖等取水口门建设,实现对新增重要取水口工程参与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强水资源管理的工程控制手段,实现取用水硬性约束。

(三)建立健全全社会节水制度政策方面

1.开展节水情况检查。加强对直管区重点工业、农业取水户节水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淮委开展苏鲁两省用水定额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监督检查,引导用水户加强节约用水。

2.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呼吁国家发改委修订出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规章制度

3.进一步加强水费收取。加强水利工程水费收取工作,充分利用价格杠杆,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强化法治、科技和宣传支撑方面

1.推动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呼吁水利部积极推动出台《节约用水条例》等节水法规,做到节水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积极争取水利部支持,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配套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沂沭泗局各级单位水资源执法主体地位及执法范围,加大执法力度,解决水资源管理领域突出问题。

2.开展有关课题研究。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用水等课题研究,探索沂沭泗直管区水资源特别是洪水资源有效利用和重点工业用水户或者大中型灌区节约用水具体思路和实现路径。

3.加大节水宣传和科普教育。巩固节水机关建设成效,开展节水机关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各级机关节水用水管理水平;建立节水志愿者服务队伍,落实人员、经费,推动节水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推动有条件的基层单位建设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更好发挥流域机构节水标杆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节约用水。

下一步,水资源处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淮委和局党组关于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抓住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强化流域治理管理的重大机遇,为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支撑与保障


访问量统计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水利管理局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1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9号  传真:0516-83683666  邮编:221018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微信公众号